要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帮助老年人建立健康的消费理念,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最终带动老龄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一)建立完善老年教育网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老年教育经费的投入,大力支持发展老年教育,并动员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办好老年电视大学、老年网上学校,倡导社区办学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到2010年,市和50%的县(区)要建立老年大学,50%的社区居委会和30%的村民委员会要建立老年人学校,基本形成全市的老年教育网络。教学内容要按照增长知识、丰富知识、陶冶情操、增进健康、服务社会的原则安排。重视开展老年思想教育活动,帮助老年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农村要把老年教育与老年人脱贫致富、维护权益、破除迷信和移风易俗结合起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发展老年文化体育事业。把老年文化体育事业纳入全民文化和全民健身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法规,鼓励和引导企业投入、社会捐助。到2010年,县级以上城市要建成布局比较合理、设施完备,方便老年人参与的文化体育设施,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各地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办好老年文化专题节目。文学、影视、戏剧界积极创作优秀的老年题材作品。公共文化和体育活动场所要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建立健全服务公示制度,方便老年人了解、使用和监督。发展适合老年人身体特点的体育活动和健身项目,为老年人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方便。积极组织文艺下乡活动,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发展老年文化体育事业,确保老年人体育人口达到40%。
七、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一)支持老年人继续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群体实际情况,研究出台老年人相关政策,充分发挥老年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优势和特长,充分发挥老年人在教育下一代中的示范和教育作用,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社区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民间组织等要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专家)的作用,支持他们从事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咨询服务、医疗卫生、科技开发应用等具有专业特点的工作。积极探索实现“老有所为”的新途径。在农村,要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等经济活动。积极倡导和支持老年人广泛开展互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