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容村貌整治工程从2006年开始在全省实施,以改水、改路、改厕、改房、改灶和治脏、治乱、治差等为主要内容。每年省级财政新增 5000万元,开展500个村村容村貌整治试点。今年资金和项目计划已下达,各地正抓紧项目实施。
今年的目标任务:省级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开展500个自然村村容村貌整治,以此推动全省新农村建设开展。
(五)加快发展壮大农村劳务经济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5-2010年云南省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79号)提出:到2010年全省累计转移和输出农村劳动力700万人,每年新增培训转移50万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底,全省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43万人;新增转移就业 20万人,上半年预计达35万人。
今年的目标任务:争取省级投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并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我省“阳光工程”补助资金增加到 3000万元;力争全省培训农村劳动力100万人,新增转移50万人;实现转移就业收入170亿元,比去年增长20%,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加100元以上。
二、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一)60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
按照《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实施3万个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实施 60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其中,4月底前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实施4600个村和州(市)自筹资金建设2000个村的计划已下达,第1批财政扶贫资金提前安排的1000个村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第2批3600个村已启动实施,进展快的州(市)工程建设已近完成一半。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实施的1100个村,项目计划已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的400个村正进行项目建设计划论证审核,预计6月底可全面启动实施。
今年的目标任务:计划实施8250个村整村推进。其中,省级计划投入资金9亿元,组织实施6100个村;争取上海对口帮扶资金建设150个村;州(市)自筹资金实施2000个村。
(二)做好3万贫困人口易地搬迁
2001年至2006年,全省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无偿资金14.79亿元,完成38.52万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开发搬迁转移安置任务。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十一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进程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要力争完成 20万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开发搬迁转移安置任务。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做好3万贫困人口易地搬迁。项目覆盖16个州(市)、86个县(市、区),项目计划已下达各州(市)。
今年的目标任务:省级计划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5亿元,在争取中央国债资金的支持下,实施贫困人口易地搬迁4万人以上。其中,省发展改革委争取国家国债资金支持搬迁1万人以上,省政府扶贫办组织实施搬迁3万人。
三、加强农村救助制度建设
(一)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全省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省人民政府承诺的 10件实事之一,共需筹集资金8.3亿元。目前,除昆明和玉溪市以外14个州(市)的实施方案已进行了审核,预拨了第1批农村低保资金 2.7729亿元。
今年的目标任务:将现有228.4万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二)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
目前,我省现有敬老院规模小、设施陈旧,无法开展其他活动或提供更多的服务项目,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散居五保对象居住问题。2006年3月1日修订的《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正式施行,明确五保供养经费由各级财政转移支付,并对供养机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省民政厅已从省级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3600万元,并启动了第一批敬老院项目,对19所中心敬老院建设进行了资金补助。省财政厅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到位。省发展改革委建设资金正在积极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