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7〕32号)
有关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划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工作的通知》(国调办环移〔2006〕13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做好我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以下简称划定工作),防范总干渠水质污染风险,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划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水源保护区),防止总干渠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工业、农业、生活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进入总干渠;预防突发性污染事故和人工活动诱发事故对总干渠水质的污染;确保总干渠水质安全。
二、保护区级别划分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
三、原则和方法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分区分段、突出重点”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认真做好保护区划定工作。
四、完成时限
2007年9月30日前基本完成我省划定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局面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对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成功的关键在水质安全,水质安全重在保护。我省境内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长达731公里,穿越8个省辖市、34个县(市、区),保护水质安全的任务很繁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措施,严把污染防治关,切实把划定工作做细、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