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
(徐建发〔2007〕10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清欠成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市〔2006〕292号)的要求,现将在春节期间进一步做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立即组织对本地区内每个建筑工地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要建立监管档案,实施重点监控,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款拖欠问题落实专人限期督办,对发现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解决。
二、进一步落实全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开工、竣工和施工过程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建设单位对在建工程要按合同约定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对已竣工尚未结算的工程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和建设部印发的《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查,并及时支付工程款,不得拖延结算。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提前采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严格履行对分包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监管责任,确保分包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对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从现在开始到农历正月十五,各地区、各企业要落实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和工程进度在春节前提前支付部分工程进度款,建筑业企业要筹集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资金,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处理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四、严格落实举报投诉制度。各建筑业企业要在施工现场将民工维权告知牌挂在明显位置,并公布企业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和地点,设专人负责接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和地点,完善本地区的举报投诉处理网络,同时要加强值班,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投诉渠道畅通。要做好投诉个案的接待受理工作,做到专人接待、专人受理。对于收到的举报和投诉案件,必须及时、妥善解决,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将负责处理投诉举报的负责同志及具体承办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于2007年1月30日前报市建设局清欠办(联系电话:0516-83908071,传真电话:8390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