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学习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学习宣传《
劳动法》为主线,加强对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新颁布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要形成制度化,实施前后一年内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对重要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要定期监督检查,并结合各时期的工作要求,开展经常性学习宣传活动。
(三)大力加强法治实践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劳动保障部印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为重点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五·一”国际劳动节、重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以及配合各时期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劳动保障法律进企业”、“劳动保障法律进社区”等专题普法活动,形成法制宣传的规模效应。
三、对象和要求
在注重向社会广泛开展舆论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以下对象各自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
(一)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承担行政管理、检查、处罚工作以及其他对外从事行政服务的工作人员,要重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劳动保障法律素质。建立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轮训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每年学法不少于40小时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以自学和举办讲座、短训班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组织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培训。
(二)用人单位。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正确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保障管理。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劳动保障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要建立专门的劳动保障法制培训教育制度,进行比较系统全面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
(三)劳动者和离退休人员。对广大劳动者,特别是流动就业人员、入城务工人员,开展深入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素质。根据各类就业群体的特点,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基本常识和维权知识为重点。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也要结合其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