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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制度的通知

  (二)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讨论决定报请省政府审批或者市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议案;
  (五)讨论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草案;
  (六)讨论、审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七)研究确定市政府全体会议、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和全市性工作会议的重要议题;
  (八)讨论决定有关公务员奖惩事项和以市政府名义授予的集体、个人荣誉称号;
  (九)讨论决定工作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重要事项;
  (十)分析形势,通报和讨论市政府全局或者专项工作情况;
  (十一)讨论和决定需要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三、参加人员
  (一)出席人员:市长、副市长、秘书长。
  (二)列席人员:军分区负责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与议题有关的政府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三)邀请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新闻单位采访。
  四、议题准备
  (一)列入常务会议的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收集,由秘书长审查后报会议主持人审定。
  (二)凡提交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事先须进行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对请示的事项和提出的建议,凡涉及有关部门或者县(市、区)政府的,特别是涉及投资、财税、信贷、外汇、机构、编制和体制改革等方面问题的,应在会前协商一致。经过协商、协调仍不一致的议题,有关部门应将分歧意见如实汇报,并提出倾向性意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决策方案,应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事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在充分协商、全面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提出不同方案,并有利弊分析,供市政府领导抉择。
  (三)议题汇报材料应简明扼要,开门见山,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对存在的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措施,应提出明确具体的意见。汇报提纲一般应控制在1500字以内。汇报提纲和参阅材料,一般应在会前1天印出送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其中政策性强、内容复杂、涉及面广的材料,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提前送有关领导阅读准备意见,以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会议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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