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农业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二)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坚持整顿和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广告、价格等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三)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重点打击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出版等环节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违法活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培训。
此项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局、整规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四)坚决打击商业欺诈
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力度,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农资等领域和媒体、互联网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对广告的监管。
打击非法行医,重点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外包医疗科室的行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投资、招商、外贸、中介、特许经营、商业促销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五)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
按照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加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建立跨区域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完善“打防控”体系,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严惩传销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以种子、农药、化肥、饲料为重点,对全市农资生产、农资经营、农资广告发布领域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监管。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大案要案及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向农村贩卖假冒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严格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行为,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社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七)结合行业和地方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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