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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濮政〔2007〕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濮阳市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濮阳市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工作意见

  按照全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和谐濮阳建设的要求,2007 年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继续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市场监管,加快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为做好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长期作战思想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正确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面临的形势,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决克服任何形式的松懈厌战和消极应付思想,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已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下大力气进一步深化各项整治工作,巩固和扩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成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我市实际情况,要继续把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全面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一)加强食品专项整治和监管
  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的整治和日常监管,增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扩大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的覆盖面,阻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确保农民食品安全。从源头抓起,强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的全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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