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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动员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同参与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运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张等宣传手段和方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全社会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使就业援助活动深入社会、深入人心,赢得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五)跟踪服务,巩固成果。再就业援助月告一段落后,各地要落实检查验收制度,以电话、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接受再就业援助对象进行回访,了解掌握服务协议、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听取他们对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巩固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成果。

  (六)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成效总结评估机制,及时将工作重要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各市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和书面总结及相关报表于2007年1月20日和2007年3月1日前上报省厅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丽丽

  联系电话:020-83367874

  传真:020-83337480

  附件: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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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制定│援│援助月│     │援助│     │援助月期间│援助月期间│ 援助月媒体等 │
│  │服务│助│期间实│     │月期│     │落实社保补│落实岗位补│  宣传情况  │
│  │计划│月│际援助│     │间享│     │ 贴情况 │ 贴情况 │        │
│  │书(│期│实现就├──┬──┤受各├──┬──┼──┬──┼──┬──┼──┬──┬──┤
│  │份)│间│业再就│4050│零就│类就│4050│零就│涉及│涉及│涉及│涉及│电视│报刊│印发│
│单位│  │提│业(人│人员│业家│业服│人员│业家│人数│金额│人数│金额│宣传│宣传│宣传│
│  │  │供│数) │(人│庭人│务人│(人│庭人│(人│(万│(人│(万│(条│(版│资料│
│  │  │公│   │ ) │员(│数(│ ) │员(│ ) │元)│ ) │元)│ ) │次)│  │
│  │  │益│   │  │人)│人)│  │人)│  │  │  │  │  │  │  │
│  │  │性│   │  │  │  │  │  │  │  │  │  │  │  │  │
│  │  │岗│   │  │  │  │  │  │  │  │  │  │  │  │  │
│  │  │位│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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