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
现将《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省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1624号)和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六日
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促进和谐广东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进一步做大做强就业援助品牌,根据劳动保障部《
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26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
二、援助对象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4050”、长期失业和特困失业人员;
(三)已就业且符合政策规定,但尚未享受社会保险优惠政策人员。
三、活动时间
本次再就业援助月的时间定为1月15日至2月16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1月15日至20日):组织发动,调查摸底。各市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并摸清援助对象的基本状况;
第二阶段(1月21日至2月10日):全面开展“五送”活动(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补贴);
第三阶段(2月11日至16日):组织节日慰问。在春节前,组织对就业援助对象进行上门慰问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部署开展新一轮针对就业困难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对再就业援助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再摸查,基本摸清他们的失业原因、家庭状况、思想动态、职业技能和就业愿望、就业后享受补贴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原有的资料台帐,努力做到不漏一户一人和实现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