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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7〕1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丽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丽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载体,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现代传媒,深入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和“保护生命、平安出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市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预防和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打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以“保护生命,安全出行”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总主题,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宣传、教育、农业、交通、司法行政、安全监管、政府新闻办等部门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落实宣传教育责任,逐步实现交通安全宣传组织社会化、宣传工作制度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内容系统化;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使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农村村民、城镇居民、在校学生、农民工等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实现道路交通违法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最终达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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