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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的通知

  1.4.3 常备不懈,确保供给。市级物资储备系统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确保储备物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之需。
  1.4.4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市级物资储备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映灵敏、快速有效,保证储备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储备物资专项应急协调指挥部
  特别严重或严重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市发改委立即启动《 南昌市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根据市政府决定和应急处理需要,成立市储备物资专项应急协调指挥部(简称专项协调指挥部)。
  专项协调指挥部由市发改委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财政局、经贸委、粮食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和中石化江西南昌分公司、中石油江西南昌销售公司、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总指挥由市发改委主管物资储备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上述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专项协调指挥部下设专项协调办公室,成员由市发改委相关处室人员组成,专项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综合处。
  2.1.1 专项协调指挥部职责
  ( 1 )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 2 )决策储备物资调动、投放等重大处置措施;
  ( 3 )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 4 )提出对外新闻发布方案;
  ( 5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1.2 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在储备物资投放过程中给予物资、财政、治安、运输等方面的保障。
  2.1.3 专项协调办公室职责
  ( 1 )执行专项协调指挥部的决定;
  ( 2 )组织信息收集、传达、通报、发布工作;
  ( 3 )检查、督导专项协调指挥部决定的执行情况;
  ( 4 )对应急储备物资的投放、使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 5 )完成专项协调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 二级管理机构体系
  市级物资储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依托各成员单位及其所属物资储备仓库二级管理机构体系,对应急储备物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动。
  2.2.1 市发改委综合处履行市发改委物资储备管理职责,应急响应期间同时履行专项协调办公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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