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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的通知


  (10)报刊书籍的专项整治,由新闻出版局为主进行。检查报刊、书籍的合法性,打击非法出版物,规范报刊、书籍经营行为。

  (11)占道经营的专项整治,由城市执法局为主进行。检查占道经营、清理肩挑小贩、监督乱张贴和违章建筑,维护良好的街容街貌和商务环境秩序。

  3、4至6月份各部门分头整治;7月份市联席会议根据活动进展情况组织联合检查,查不足、找问题,交流“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的经验;8月份继续创建;9月份市联席会议根据省级的标准,组织对各区的“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进行督查评比,并进一步查找问题,为迎接省级检查做好准备。

  (三)迎接考评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1、在全市督查的基础上查找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诚信一条街”的创建建设。

  2、迎接省“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联席会议组织的督查评比。

  3、总结“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的经验,为进一步向面上推广奠定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是推动全社会诚信建设,是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增强创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整合力量,迅速成立创建机构,把“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与文明城市、文明城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红盾行动”、食品安全整治、价格诚信、信用建设等各项活动紧密结合,相互联动,充分发挥我们“文明城市”的优势,切实把“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抓紧抓实,抓出实效,在省级检查评比中力争上游。

  (二)健全创建机制。建立厦门市“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工商局为主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贸发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食药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城市执法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对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搞好各个阶段的工作部署。

  (三)落实分工任务。“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调动各方力量,发挥社会各界的作用。各区政府要增强主动性,加强对本区域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创建工作的软硬件建设,要建立政府推动、经营者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依据任务、职责,实行一家为主,各方配合联动推进的工作模式。各成员单位既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协作,避免重复检查,减轻经营者负担,为经营者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工商局任务较重,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各单位要依据各自的任务认真研究市场现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方法,要细要实,将日常管理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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