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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6〕5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厦门市“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三月十五日

  厦门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主要城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文明城市”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形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正面宣传引导和整治规范相结合,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之间的关系,融发展、监管和服务于“创建诚信一条街”中,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创建目标

  “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目标:1、商务环境和谐文明;2、经营主体准入规范;3、经销商品货正源清;4、诚实信用公平交易。通过创建活动使“诚信一条街”达到街容整齐美观,街区洁净卫生、交通有序、治安良好,市民文明礼貌,商业机构主体合法、守法经营、商品合格、明码标价、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热情礼貌、用语文明,创造出良好的商务环境,让消费者有宾至如归、温馨舒畅、安全放心之感,增强我们“文明城市”、“文明城区”的内涵,从而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健康、有序发展。

  三、创建任务

  要重点突出“诚信”这一核心内容,以倡导和实践“诚实信用公平交易”为主旨,围绕规范市场主体、上市商品质量、明码标价、经营行为、商务环境、街容卫生、交通秩序、治安环境、文明礼貌等重点内容,先从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打假维权和诚信经营抓起,采取有效的“八条措施”,即强化经营者自律,把住进货关口,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强化工商段长责任制,实行全面监督,做到奖罚分明;强化有效检测,坚持点面结合,做到依法监管,确立长效监管,稳步推进“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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