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前置审批方式。继续推行告知承诺制和扩大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范围。大力推进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工作,用招标、拍卖等市场化方式配置代替行政审批。
五、加强调查研究,抓好制度建设
研究和探索审批工作新机制。研究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机制,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审批项目调整意见和立法方面的立、改、废意见;研究建立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论证机制,为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提供参考依据;研究解决市、区两级审批权限的合理划分,理顺审批权不清、权责不一致问题。探索成立企业登记服务中心的可行性,解决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过多问题;探索改进转报审批程序,解决审批环节过多和群众不便问题;探索简化行政许可证件年检年审制度,节约被许可人时间和减轻经济负担。
健全和完善配套制度。要重点加强公示、听证、招拍卖、统一受理、送达、信赖补偿、许可定期评估等相关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和规范程序来保障
行政许可法的全面准确实施。要完善《
厦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充实到其中,作为其重要内容加以落实。要充分总结这几年来的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告知承诺制、联合审批、联合验收制度和年检年审制度。要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规范工作。
六、强化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审批责任追究
强化对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市效能办会同市监察局、市审改办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为:是否依法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合法;是否根据合理性对合法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精简,有否存在虽合法但不合理的许可事项;已经取消或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存在变相许可;对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条件和办理程序等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全部在网上公开,是否存在未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分析;应当下放或移交的事项是否顺利移交,后续监管工作是否到位等;转报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转报程序设计是否符合便民原则和效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