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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内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厦门市境内招商引资基础性工作意见的通知


  五、建立季报制度。有招商任务的各区各部门应在每季度结束后的第三天,向市招商办报送季度招商工作情况。季报主要内容包括:季度招商基本情况,基本数据,主要特点,主要问题,下一步的工作,需要协调的事项等。市招商办每季度综合全市情况,于下个季度第一月上旬通报全市季度、半年和全年内资引进情况。

  六、建立形势分析会制度。每季度结束后在下个月初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由各区招商局、经发局领导,火炬高新区、象屿保税区经发处长,各相关委办局业务处长参加,重点分析季度招商特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

  七、建立推介制度。市里拟利用省际间合作交流平台、有关展会、采购会,有计划分期分批在省外组织召开推介会、说明会,项目对接会。上述活动,主要结合各区、各园区情况进行。各种推介、说明和项目对接活动,要认真准备,以项目对接为主要手段,以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为主要目标。

  八、建立项目库制度。全市境内招商引资项目库由市国内招商办公室开始筹建,今年第二季度前完成,第三季度开始运作。项目库主要分重点项目(人民币三千万元以上,含三千万元)和一般项目(人民币三千万元以下,不含)两类。主要内容有:所属区局、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投资方各出资额,项目内容和项目落在地址等。各区要按照统计和项目库的要求,生成有关数据、资料,每月每季按规定录入和上报数据。项目库应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保密等各项制度。

  九、建立重点项目责任跟踪制度。为保证项目的落实,各区各部门应每半年确定重点项目一次,上报市国内招商办公室。市国内招商办根据各区各部门上报的情况综合评估,统一协调确定重点项目并指定副局以上领导干部作为责任人,进行重点跟踪落实,协调各个项目落实工作,直至项目落地为止。

  十、健全奖励制度。每年评选表彰境内招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境内招商工作先进集体奖项设立:境内招商工作突出贡献奖、优秀奖、贡献奖、进步奖和组织奖;先进个人由各基层单位推荐,各区局审核,市国内招商办公室综合评定,市国内招商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各区各部门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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