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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一五”区域经济合作培育与发展专题的通知

  大力发展以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为主要目标的效益农业,扶持和发展区域农业龙头企业。注重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区域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合作,推动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关系,实现区域各市农业的企业化、基地化、规模化和农工、技贸一体化,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不断发展壮大特色农业,进一步加强农业技术合作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标准化水平,全面推广运用无公害生产技术,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品牌,扩大放心食品覆盖面,在经验交流、人才交流、技术项目研发、农业信息网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区域农业合作,推进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
  建立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关系,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公司加农户等办法,带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标准化水平。通过龙头企业和营销组织,引导农产品生产者提高食品安全质量。要推动产销一体化的农产品流通机制,消除限制,建立健康、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合作。
  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公共信息沟通平台,利用各种形式及时相互通报各辖区内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交流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收集汇总并分析整理,及时向各地市场发布。
  进一步加强闽西南五市共建“放心食品”工程的协作,并从五方面着手加强闽粤赣十三市区域合作:一是通过十三市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各市农业的发展情况、发展方向及重大举措。二是利用区域合作信息网,提供农业发展动态、科技信息、价格行情、病虫害情报,抓紧建立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机制,特别是闽西南各市要联手共同抓好畜禽养殖清洁生产和市场准入。三是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十三市农业博览会、招商会、订货会,为企业和民间开展农业投资、贸易活动搭建平台。四是动员各市新闻媒介跨市开展采访活动,介绍各市农业发展动向。五是鼓励和组织政府、部门、企业、团体、民间开展互访、考察活动,沟通各地农业发展的情况、做法和经验。
  (十一)加强物流合作,推进区域经济加速融合
  筹建成立闽粤赣十三市区域物流协作联盟,共同制定促进区域物流产业发展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有利于物流企业发展和运作的优良环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充分发挥已有信息网络功能,积极联接空港、海港和信息港,逐步建立健全包括基础设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数据交换平台、行业信息系统和企业信息系统在内的物流信息平台体系,采用物流企业合作与联盟的方式,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做大做强区域物流产业。
  厦门市地处东南沿海经济带,依托闽南金三角地区,背靠八闽大地,辐射浙赣粤部分区域,面向台湾,遥望东南亚,是历史上及未来东南沿海的交通口岸,也是国际性、区域性物流中心,在发展物流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厦门物流系统既要为厦门市的经济发展,提高厦门市工商企业及厦门市整体经济的竞争力,改善投资环境,调整产业结构服务;同时也要为腹地服务:为闽南金三角地区,闽东、闽北、粤东北地区,以及浙南和赣东、赣南及相邻地区提供物流服务,特别是要为上述地区与港澳台地区、东南亚、日本、韩国及欧美等地区的国际物流服务。积极推动厦门与周边地区的物流合作与发展,必将加速经济区之间的经济融合,增强厦门市对腹地经济的辐射作用,促进腹地经济的共同繁荣,发挥其中心城市的作用。“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发展区域物流,激活区域经济。厦门市作为东南沿海地区交通枢纽,要为发展本地区区域性的交易批发市场提供良好的物流服务。区域各市要加强工商企业物流管理,扩大物流需求,培育物流企业,增强物流服务能力,加强政府对物流工作的引导、扶持、协调和监督,建立有利于物流企业发展和运作的政策法规环境,加快物流人才培育和引进,加快区域物流合作与交流。引导一些基础较好、实力雄厚的物流企业,迅速扩大经营范围,进入国际物流服务系统,满足国内与区域内物流服务的需求,实现双边和多边的共同繁荣。
  (十二)加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推进金融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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