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孔子文化品牌带动战略。通过主题论坛、文化展演、图书交流、节庆活动等形式,深入研究、挖掘和传播孔子文化,推动齐鲁文化对外传播。组织实施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教育奖”基金项目。举办“人文奥运”与孔子文化等系列国际论坛,组织海峡两岸少年儿童优秀经典诵读活动。积极参与世界“孔子学院”建设行动。组织“孔子文化展”、“孔子世界行”活动。做好向海内外推广孔子标准像工作。
2.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重点推出“山东杂技国际巡演”、“大羽华裳戏曲服饰展演”、“齐鲁文化美国行”、“齐鲁文化欧洲行”、“香港山东周”、“情系齐鲁---两岸文化联谊行”、“艺术剪纸国际巡展”等项目。加强与国际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的往来,有计划地引进文化交流项目,重点引进演艺和文化娱乐品种。鼓励人民团体、民间组织、民营企业和个人从事对外文化交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外国有影响的学术研究机构进行项目合作。充分调动文化与外贸、科技、旅游、体育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对外文化交流合力。
(三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充分利用世界贸易规则和各种准入制度,推动更多优秀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提升我省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1.做大做强对外文化贸易品牌。充分挖掘我省历史名人、文化名城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推出更多具有山东地方特色,为外国受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以日、韩等周边国家和欧美发达国家为重点,积极扶持文艺演出、文化展览、影视剧、出版物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动漫、电子出版物等新兴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加强与国外出版业的合作,出版一批反映齐鲁文化的外文出版物。扩大对外商业性展演、展映和文化产品销售,到2010年,商业运作的交流项目达到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总数的30%以上。
2.培育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发挥国有文化企业在对外文化贸易中的主导作用,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申报“国家文化产品出口基地”。积极发展对外文化中介机构,鼓励在国外创办推介中国文化产品的中介机构。支持省内文化企业与国际知名演艺、展览、影视、出版中介机构或经纪人开展合作。支持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控股参股、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在国外兴办文化实体。构建国际文化营销网络,重点抓好影视剧、出版物、文艺演出三大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通过财政贷款贴息或利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国际市场开拓活动给予支持。
十一、人才队伍建设
(三十一)加强文化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建设。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努力建设适应新形势下文化发展要求的文化工作者队伍。组织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文化观,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建设山东文化强省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鼓励和组织广大文化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服务人民。鼓励和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焕发创造激情,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文化工作能力和艺术水平。
(三十二)加强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努力培养、造就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型文化领军人才,带动整体文化队伍建设。在积极培养文化专业人才的同时,注重培养文化管理人才和文化经营人才。继续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人文社科岗位建设。重点培养一批社会科学理论家,一批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一批出版家,一批作家、艺术家以及熟悉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使他们成为各个专业的带头人。逐步完善公平竞争和分配激励机制,积极探索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促使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积极宣传文化领域的优秀领军人才及其突出业绩,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十三)加强文化人才培训工作。制定实施“十一五”时期全省文化人才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创新培训内容,突出文化创新、发展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能力培训。搞活培训形式,采取专题培训班、研修班、高校进修、挂职锻炼、菜单式选学、高层论坛、异地培训、境外培训、采风活动等多种方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机制,发挥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各专业社团的作用,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人才培训体系。2010年前,完成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的系统培训,全省文化艺术、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工作人员岗位轮训,农村基层文化队伍专业素质培训。
(三十四)加强高等院校文化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调整高等院校文化专业结构,根据社会需求增加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设置,加强相关学科建设。鼓励和支持综合院校、工艺美术院校和专业艺术院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作用,推进山东省文化产业研究基地建设和全省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鼓励文化单位与高等院校通过联合办学、定向培养、在职进修培训、优秀人才带薪学习等多种途径,培养文化专业人才和文化产业复合型人才,为全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积蓄人力资本。
(三十五)完善文化人才选拔、流动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要求,健全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文化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搞好省内文化人才资源开发,开发利用省外、海外人才资源。建立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库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库,逐步推行人事代理制度和文化人才网络化管理,加快人才聚集,形成人才优势。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积极做好规范文化领域各行业职业分类、编制职业标准、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职称制度改革等工作。
十二、政策和措施保障
(三十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和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文化建设顺利进行。
1.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文化建设的深远历史意义,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文化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责,牢牢掌握和认真履行对文化建设的领导权、文化资产配置的控制权、重大文化建设事项的决策权、主要文化领导干部的任免权。把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一起部署、一起实施。加强协调机构建设,成立山东省文化建设协调指导小组,负责文化建设的综合协调,监督落实文化发展方针政策,把握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加强文化建设督促检查,把中央、省有关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文化发展宏观调控机制。加强对文化发展方向、总量、结构和质量的宏观调控,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促进文化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文化领域的预报、引导、奖惩、调控、监督、保障、应对机制。建立健全文化理论创新的课题规划、成果评介和应用机制。全面开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推进文化决策和咨询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