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加大专项资源投入和政府采购力度,做好农村电影拷贝配送工作,丰富电影片源。加快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加强农村电影院更新改造,增加固定或流动放映点,基本实现全省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
--流动文化服务工程。各级政府为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等文化单位配备具有图书借阅、科普宣传、流动舞台等多种功能的流动文化服务车,为农民提供灵活多样和经常性的文化服务。
--“金钥匙”农村文化出版工程。重点扶持10家出版社出版300种服务“三农”的通俗读物,制作和出版面向农村的音像电子出版物。
--农村文化设施“双百”示范工程。用5年时间,在全省建设、改造、完善100个具有较高水平和示范作用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和100个乡镇文化站,引导带动县、乡、村文化设施配套建设。
2.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改变农村文化资源匮乏的状况,逐步增加为农村服务的资源总量。
--省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加大农村和农业报道的分量,增加农村节目、栏目和播出时间。进一步办好《农村大众》报。各市党报和各市、县电台、电视台坚持把面向基层、服务“三农”作为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紧紧围绕农村、农民、农业工作实际,加大力度,创新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三下乡”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艺术生产更多地面向农村。保证农村题材作品在艺术生产总量中占有一定比重。对面向农村的重点文化项目和文化产品给予政府补贴。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购买适合农村的优秀作品版权。
--向农村输送图书馆资源。充分发挥县图书馆对乡村图书室的辐射作用,促进县、乡、村图书资源共享,增加农村读者群,加大为农民服务的力度。
3.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文化馆(站)业务经费、基层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正常运转经费、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经费和农村电影放映补助经费。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将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作为基层文化单位的主要任务。保持我省“社会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修订“社会文化先进县”评选标准,对我省现有“社会文化先进县”进行定期复查,实行动态管理。到“十一五”末,争取全省25%的县(市、区)建成“全国文化先进县”。积极发展农村业余文化组织。
五、新闻事业发展
(十一)加强新闻媒体建设。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提高全省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健康向上、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
1.提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组织策划正面宣传,营造主流社会舆论。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新闻发布的部门协调机制,及时发布重要新闻信息。充分发挥典型宣传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改进会议报道和领导人活动报道。提高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水平。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建设性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大力改进创新新闻宣传工作,推动新闻宣传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进一步完善舆论形成机制。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的主阵地、主力军作用;晚报都市报、专业类报刊、电台电视台的文化生活类频道和其他具有刊载新闻资质的网站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提升新闻事业发展水平。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推动全省新闻媒体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积极应用信息传播新技术,提高新闻媒体的信息化水平和传播能力。调整优化报刊结构,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促进报刊业由粗放型、数量型向规模型、特色型、品牌型、效益型转变。不断扩大报纸的读者群,力争到2010年千人日报拥有量跻身全国前列。加快发展广播电视业,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数字化,推进广播电视网络资源整合。到2010年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9%,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70%,有线数字电视用户率达到40%以上。改革党报党刊发行业务,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实施名牌精品工程,努力把大众日报、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电视台(卫视频道)办成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省级新闻媒体,着力打造3-5个品牌影响力大、社会知名度高的精品新闻专栏和新闻节目,支持新闻媒体在做大做强新闻主业的基础上,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办好子报子刊子网,发展相关产业,培植增长点。
3.加强新闻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人员从业行为,认真落实稿件审核把关、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两分开”、新闻报道实名制、记者证管理使用、记者站负责人轮岗、新闻采访回避等制度。加强对晚报、都市报和电台电视台文化生活类频道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认真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强化舆论导向意识,深入开展净化版面、声屏活动。加强相关部门配合协调的长效机制建设,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有效制止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和不良广告。完善新闻从业人员培训机制,将“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新闻队伍整体素质。
(十二)抓好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办出特色的总体要求,做大做强重点新闻网站,促进新闻网站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
1.着力办好重点新闻网站。不断扩大大众网、广视网、山东新闻网、舜网、青岛新闻网等重点新闻网站的基础设施规模,拓展信息服务领域,强化内容制作能力,开设多语种频道,完善信息发布平台,提高综合发展实力和舆论影响力,努力办成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综合性网站。推进重点新闻网站联合、兼并、重组,争取建成1-2个与我省地位相称、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络媒体集团。支持具有登载新闻资质的非新闻单位网站百灵信息网、齐鲁热线等发展壮大,提高新闻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各级党报、电台、电视台所办网站依托所属媒体,积极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与重点新闻网站形成宣传合力,共同营造主流网络舆论。
2.促进互联网舆论宣传健康发展。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体制,制定健全互联网舆论宣传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具体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互联网管理的部门分工,加强相关部门间的组织协调。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管理规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秩序。加强重点新闻网站的正面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参与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发挥时效优势,引导网上舆论。规范网上新闻信息源的转载和非新闻单位网站的信息发布。大兴网络文明之风,确保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十三)发展新兴传播载体。适应新闻媒体与信息产业互动与融合的新趋势,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在信息、人才、技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鼓励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总台等传媒集团积极参与发展手机电视、手机报刊、手机网站、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移动电视等新兴传播载体。进一步加强对新兴传播载体的规范管理,研究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坚持正确导向。加强对新兴传播载体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