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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方案及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5、制定运力调配方案,确保机场、码头和重要场所的客流疏散,确保市民出行不受影响。

  (五)市信访局的职责是:

  1、收集、了解动态信息,及时向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2、受理、接待上访人员;

  3、参与现场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工作;

  4、负责向上访者反馈相关情况。

  (六)市经发局的职责是:

  加强与各地驻厦机构,尤其是河南、江西、安徽、黑龙江、湖北、四川、湖南、江苏等地驻厦办的沟通和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协助。

  (七)各区政府的职责是:

  1、根据应急处置预案,制定相应的具体行动方案;

  2、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责,加强对区内出租汽车企业的管理;收集、掌握动态信息,平息、化解矛盾;

  3、参与现场处置,做好本属地内经营者的疏导工作;

  4、做好平息事态的相关工作。

  六、现场处置

  加强市政府、市人大机关的警戒和监控,一旦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的情况,公安、信访、交警、交通等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及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疏解和劝导,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加强对厦门大桥、海沧大桥等进出岛通道的控制。一旦出现大批出租汽车结队出岛的情况,公安、交警、运管、公路等部门所设关卡应及时进行阻止。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和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各出租汽车企业的负责人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疏解和劝导。集美区、海沧区可在辖区道路上预设第二道阻止线,严防出租汽车结队驶离厦门。

  一旦出现部分出租汽车罢运的情况,公安、信访、交警、交通等部门和各出租汽车企业的负责人应及时进行阻止和规劝。必要时,交通部门应迅速调集客运企业应急运力到机场、码头疏散旅客。公交、中巴等企业通过加密班次等方式,积极缓解交通客运压力。

  一旦出现阻塞交通、聚众闹事、冲击政府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等情况,公安、交警、行业管理部门应迅速进行现场控制,疏通道路,维护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一旦出现个别人的过激行为,公安、交警等部门应迅速封锁现场,及时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七、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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