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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执行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进一步做好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方便农村患者就近得到较好医疗服务,减轻农民经济负担,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我省实施“山西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按照项目执行方案,特签定责任书。
  一、项目目标
  提高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使农民就近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问题;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训,提高基层医院管理水平。努力做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培训一批人才。2006年6月-2007年6月,组织省、市医院175名医师对口支援国家贫困县医院,并逐步形成一项制度。
  二、项目内容
  1.从三级医院选派副主任医师以上或高年资主治医师,到35个国家级贫困县医院工作一年,每个医院派5名医师,根据需要也可以派遣一名医院管理或护理管理人员。省级医院由省卫生厅统一安排,市级医院由各市卫生局统一安排。
  2.派驻医师条件: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指导县医院医务人员开展工作。
  3.主要工作内容: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提高县医院的技术水平;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通过组织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各种临床带教形式培训县医院医务人员,提高其业务素质;对县医院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
  三、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口支援双方医院责任
  (一)省卫生厅
  1.制定“山西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具体执行方案并组织实施。
  2.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对对口支援双方医院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问题严重的进行严肃处理。
  3.对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评估。
  (二)市卫生局
  1.与受援县卫生局和县医院,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讨论项目中出现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3.阳泉市卫生局负责做好辖区三所三级医院派驻忻州市对口支援的组织协调工作。忻州市卫生局负责做好接受阳泉市三所三级医院到受援县医院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忻州市卫生局负责监督管理,派驻人员发生违纪违规现象由阳泉市卫生局负责协调处理。
  (三)支援医院
  1.派驻医师必须是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高年资主治医师。要注意派驻人员在专业和技术方面的连续性,做好衔接工作。
  2.要根据受援县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签订为期一年的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及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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