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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布2007年厦门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名单的通知


  三、加大投入,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各企业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调整企业产品、工艺和能源消费结构,实现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政府将定期组织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推介会、节能技改现场交流会,为企业做好节能诊断服务,并对节能技改给予鼓励与支持。

  四、建立节能激励机制。各企业(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奖惩制度,安排一定的节能奖励资金,对节能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惩罚;将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员工的业绩考核范畴,严格考核,节奖超罚。政府将定期对在节能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各企业(单位)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与培训。定期组织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操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加强企业节约型文化建设,提高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六、提高企业依法用能的意识。为加强监督重点用能企业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提升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经济运行管理水平,政府每年都将对部分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监察(监测),企业应给予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公布重点用能单位名单,是加强我市节能管理,推进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用能单位因产业结构调整或生产经营情况变化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耗减少到2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应及时向我局报备,我局将于每年定期公布上年度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厦门市2007年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名单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七年六月八日

  附件:
厦门市2007年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名单

  1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2 福建省厦门电厂

  3 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

  4 厦门国能杏林热电有限公司

  5 厦门国能新阳热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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