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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的通知

  3.在旅游团队中继续推行“游客监督员”制度。对旅游活动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4.通过媒体、网络表彰诚信经营的旅行社及从业人员,揭露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维护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保证旅游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旅游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各旅行社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自查整改工作,营造“诚信得益、失信受罚”和“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为耻”的氛围,确保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做好结合的文章。在开展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中,要与创建最佳旅游城市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相结合,把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与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治理结合起来,要克服“畏难”情绪,强化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毫不动摇地推进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通过不懈努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工作步骤

  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7中下旬):动员部署阶段

  7月19日,召开全市整顿和规范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认识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7月20-31日,各旅行社传达本次会议精神,对照《通知》提出的任务要求和时间安排,紧密联系本企业实际,研究安排贯彻落实计划。同时,认真组织好企业内部自查工作,填好《2007年旅游市场整规专项行动自查表》,于7月31日前上报市旅游局行管处、质监所。

  第二阶段(8-10月份):集中整改、重点检查阶段。

  8-10月,各旅行社根据自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9月下旬,市旅游局派出检查小组到各旅行社检查整改情况。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11月份):总结提高阶段。

  旅行社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行管处、质监所。市旅游局将结合检查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对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旅行社,将结合年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同时,市旅游局将及时总结推广旅行社规范经营、科学管理、促进发展的经验做法,以推进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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