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民政局2006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漯民[2007]1号)
市政府目标办:
根据《市政府关于2006年度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漯政〔2006〕17号文)和《市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漯政〔2006〕51号文)的要求,现将我局2006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做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2006年,我们把城市低保工作的重点放在对低保对象的重新认定复核上。为使复核认定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市低保政策,在加强社会监督的同时,争取了社会各界对复核认定工作的积极配合。同时,对各县(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居委会等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了政策培训和信息化管理培训。严格复核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关。各县区设立了长期固定公示栏。同时,要求每季度对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评议审核,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水平有高有低的良性运转机制,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经过重新复核认定,我市城市低保对象为19898户44121人,占非农业人口的7.1%。核减掉低保对象3821户6767人,新纳入6181户11060人;比原来增加2360户4293人。从7月1日起,低保标准市区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160元,两县由117元提高到130元。全市全年发放城市低保金3241.7万元,补差标准由月人均57元提高到72元。全市低保资金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实行了社会化发放,起到了第三条保障线的兜底作用。
二、建立完善以生活保障为基础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近几年,我们加大了探索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步伐,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目标,以低保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救助和灾民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社会广泛参与,管理日趋规范、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出台了《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对因灾造成的临时困难群众给予应急救助,形成了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和救灾物资储备动员体系,一旦出现灾情,及时赶到现场查灾核灾,上报灾情,及时安置灾民和提供灾害救助。进一步规范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三条保障线的兜底作用。在农村特困救助的基础上,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市、县区均制定了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2006年我市各县区财政投入20万元及时拨入城市医疗救助基金专户。全市对330名城市低保对象实施了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72.2万元。在做好大病救助的同时,正在逐步探索对常见病、慢性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适当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比例的新模式,使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救助。我市的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自开展以来,为8.94万名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缴纳费用89万元,医疗救助520人,支付现金62.4万元。进一步规范了五保供养对象范围和审批程序,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加强了敬老院和农村“温暖小区”建设,正在逐步完善配套设施,不断改善五保对象的生活条件,加大集中供养工作力度,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3634人,其中集中供养7089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52%,超过省定目标32个百分点。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000元。全年全市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458.4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五保户手中,发放率达到了100%。出台了《漯河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范了我市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