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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三、我市医疗急救体系需要重点建设的几个项目

  医疗急救体系是由院前医疗急救系统(负责现场急救及转运途中的医疗救护)及院内医疗急救系统(以急诊抢救单元及急诊ICU为重要标志)共同组成的反应快速、处置高效、流程合理、便捷通畅、救治成功率高的医疗急救体系。其主要特点是院前急救站点布局合理、急救响应时间迅速,救护车快速到达现场展开救治;院内急救能提供“急诊一站式服务”(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抢救、治疗、手术、急诊ICU留观等都在一个“站”,“医师围着病人动”);急救信息平台系统的建立使死亡率高的主要病种如心脏急救、脑外伤急救、脑中风急救由专科医师直接指挥120医师院前急救,极大提高抢救成功率。

  (一)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

  重点建设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建设连接120院外与急救基地间的急救信息平台(如脑外伤、脑中风、心肌梗塞等单病种救治平台)。

  --增设3个医疗急救分中心、5个医疗急救站。

  --增配10辆救护车

  --适当增加编制内及编制外雇佣医疗急救医护人员。

  (二)加强急救基地医院建设:

  以大型综合性医院为依托,以综合急救能力、急诊抢救工作量等为依据,按照行政区域合理布局,建设5个重点急救基地,3个准重点急救基地。按照“急诊一站式”标准建设急救基地。具体为:

  思明区:市第一医院总院(重点)、中山医院(重点)。

  湖里区:市中医院(重点)。

  集美区:市第二医院总院(重点)、市第一医院杏林院区(准重点,测重传染病急救)。

  海沧区:市第二医院海沧院区(准重点)。

  同安区:市第三医院(重点)。

  翔安区:翔安区定点医院(准重点)。

  四、医疗急救体系人才队伍的配套建设

  加强急诊医疗技术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急诊、急救水平,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加强。

  (一)高度重视急诊急救专业队伍建设,实行一定的政策倾斜。急救医学在抢救急危重病人生命、应对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保障人民健康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急诊急救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素质,直接关系到医疗急救服务的质量。要高度重视急诊急救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选拔医德医风好,业务技术强的人员在急诊急救部门工作,高度重视和落实急诊急救专业的业务培训及学科建设,为医务人员做出良好的职业规划。针对风险高,劳动强度大、医患冲突多等特点,在医院内部分配中对急诊科工作人员实行一定的倾斜政策,提高急诊工作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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