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07〕1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六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意见
(市卫生局)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人口快速增加,城市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急诊疾病谱的变化,对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和医疗急救能力建设,提高我市医疗急救水平,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进一步确立厦门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和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的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6〕149号、〔2007〕1号精神;切实落实2007年市委、市政府“加强我市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市卫生局组成专门工作小组,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国内、外急救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综合了国内(省内、市内)急救专家的建议,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十一五”规划及现有医疗急救资源的状况,对建设一流急救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市医疗急救体系的基本现状和存在主要问题
我市医疗急救体系已形成了以120、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海警三支队、交通部东海第二飞行救助队、厦门轮渡公司、厦门医药采购供应站等为主组成的院前立体急救网;形成了以市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14家定点医院为主组成的院内急救网。能对发生在全市及周边地区、海空域伤病人员实施全方位的急救。但是,距离现代化医疗急救体系还存在以下主要不足:
一是急救站点及高水平急救定点医院分布还不够合理,急救资源建设仍需完善。在城市交通压力日益增大的情况下,对院前急救的快速反应能力和争取抢救时间造成了困难。
二是各定点医院急诊科硬件建设参差不齐,有的设施不能满足急救需要,有的设备不足。有的大型综合医院在单位时间内急救能力仅能满足1个病人使用。
三是医疗急救的社会公益性定位不够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