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漯政[2007]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07年7月16日召开的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印发。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漯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一、漯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新一届市人民政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依照《
国务院工作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法治政府。
三、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关注民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市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五、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