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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林业园艺局关于组织开展林业执法和治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

  专项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阶段(5月25日-6月19日)。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对城市绿化林带、农田林网、木材加工厂点、野生动物非法收购点和征占用林地项目进行彻底的清理检查,对2006年以来辖区内非法收购木材的加工厂点进行认真的排查,初步确定需要集中整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7月9日)。针对摸底排查的情况,结合在城市绿化林带、农田林网、木材加工厂点和林地征占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林业管理、保护和执法行为。
  (三)集中打击阶段(7月10日-8月18日)。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重拳出击,集中查处一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非法收购木材、野生动物的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四)治理整顿阶段(8月19日-9月17日)。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非法收购木材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落实制度,规范管理。同时,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明确任务,严格要求
  这次专项行动时间长、任务重,必须明确任务,严格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摸底排查,发现问题。要通过查阅档案、实地巡护、调查走访、受理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对辖区范围内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非法收购木材的行为进行彻底的清理检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要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对2006年以来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城市绿化林带、农田林网、木材加工厂点要作为排查的重点。要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将清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自纠,堵塞漏洞。各有关部门要对涉林审批及林业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其是否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到了实处,是否真正发挥了作用,效果如何。对于查找出的薄弱环节,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切实加强管理。对于出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加强警示教育,坚决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集中打击,震慑犯罪。市森林公安分局及两县森林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能作用,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增强发现、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争取侦破一批有影响的涉林案件。对一些大要案件,一定要旗帜鲜明,排除干扰,坚决依法查处,严禁以罚代刑、违规处理。要加强与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特别是要主动与纠风部门联系,在木材流通较频繁的地区,设立检查点,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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