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林业园艺局关于组织开展林业执法和治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
(漯林园[2007]49号)
各县(区)林业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林业执法和治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豫林公[2007]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5月25日至9月17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林业执法和治理整顿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我市绿化成果,有效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保障。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市局的部署上来,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林业园艺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宋孟欣任组长,党组成员、调研员李军学任副组长,资源林政法规科、纪检监察室、森林公安分局为成员单位的林业执法和治理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森林公安分局。各县(区)林业局也要结合实际,迅速成立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切实将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思路,周密安排
这次行动是市林业园艺局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的一次集中执法和治理整顿专项行动。行动的总体思路是,依照《
森林法》、《
森林法实施条例》、《
野生动物保护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自然保护区条例》、《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河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
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城市绿化林带、农田林网、木材加工厂点和征占用林地项目及隐蔽野生动物非法收购点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检查(检查提纲见附件1),自查自纠在林业管理、保护、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集中查处一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非法收购木材及非法贩运野生动物案件,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及夏季非法贩运野生动物案件的上升势头,切实保护我市的绿化成果,全面加强林业管理、保护和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