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规划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中小套型住房供应。针对社会不同收入家庭,不同购买对象的住房需求,构建住房梯度供应结构。建立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体,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保障,同时运用货币补贴形式,解决不同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住房供应体系。严格控制住房套型结构比例,重点发展满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市区地价相对低廉地区相对集中建设部分中低收入者居住区,并通过增加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等,保持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相对稳定,努力使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与大多数居民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基本相适应。年度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70%以上。
(二)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有计划地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使住房保障覆盖到所有住房困难家庭。从2006年7月1日起,对申请廉租住房补贴对象的收入限制条件适当放宽,同时提高租金补贴水平;适量放宽实物配租的范围,通过收购部分二手住房和少量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增加廉租住房的实物配租量。在有计划地扩大廉租住房受益范围的同时,逐步实现廉租住房政策与经济适用房补贴政策之间的对接。
(三)适时调整经济适用房货币化补贴政策。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适当扩大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对象范围。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调整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标准,使住房困难家庭通过自身的努力加上政策性补贴后能够购买到相适应的商品住房。申请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家庭所购房屋面积,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四)继续推进低价位商品住房的建设。2006年、2007年,市区每年新建设60万平方米的低价位商品住房,实现低价位商品住房建设与重点项目供应需求的基本同步。低价位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五)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加强拆迁计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的过快增长。2006年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以内。
(六)发展二手房市场,加快住房二级市场的流转速度。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有效拓展市场需求,平抑、调控房价。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居民卖旧房换新房,改善居住条件。
(七)积极探索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合理引导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以市场运作为主导,鼓励采取投资多元化的形式,集中兴建五一职工公寓等公寓楼、集体宿舍,以租赁方式为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依法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管理,鼓励和支持进城务工人员、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中低收入者通过房屋租赁市场,解决居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