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境外传销企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打击的重点区域
结合丽江实际,确定外来人口和出租屋比较集中的古城区、玉龙县为打击传销的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的出租屋开展“拉网”式检查行动,发现一家,清理一家,巩固一家,防止反复;同时,其余各县以城区为重点加强检查,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治。
三、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丽江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 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 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沙文才 市工商局局长
吴建斌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柳宗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年志武 市监察局局长
杨建福 市工商局副局长
谢家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卢启亮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建华 丽江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文剑毅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杨建勋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晓敏 市教育局副局长
程 伟 市城市规划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杨荣辉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 俊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助理调研员
鲍晓江 市国税局副局长
周正皎 市地税局纪检组长
和呈文 人行丽江分行副行长
梁国武 电信丽江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 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办理有关日常事务。由杨建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为及时掌握非法传销活动的线索和动向,我市设立打击传销投诉举报电话:110、12315。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全市各职能部门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专项工作;
2.研究处理全市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按照《丽江市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涉及打击传销活动的其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