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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的通知

  4.境外传销企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打击的重点区域

  结合丽江实际,确定外来人口和出租屋比较集中的古城区、玉龙县为打击传销的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的出租屋开展“拉网”式检查行动,发现一家,清理一家,巩固一家,防止反复;同时,其余各县以城区为重点加强检查,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治。

  三、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丽江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 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 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沙文才  市工商局局长

      吴建斌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柳宗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年志武  市监察局局长

      杨建福  市工商局副局长

      谢家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卢启亮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建华  丽江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文剑毅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杨建勋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晓敏  市教育局副局长

      程 伟  市城市规划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杨荣辉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 俊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助理调研员

      鲍晓江  市国税局副局长

      周正皎  市地税局纪检组长

      和呈文  人行丽江分行副行长

      梁国武  电信丽江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 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办理有关日常事务。由杨建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为及时掌握非法传销活动的线索和动向,我市设立打击传销投诉举报电话:110、12315。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全市各职能部门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专项工作;

  2.研究处理全市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按照《丽江市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涉及打击传销活动的其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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