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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6〕1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以及全省、全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精神,从去年11月以来我市全面开展了农业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2006年11月中下旬,市政府派出两个督查组,对一区四县的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全市农业普查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各项准备工作都按照要求如期进行,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急需认真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地方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各项准备工作不够扎实,普查经费落实差,缺口大,工作进展不平衡等。

  为了保证我市农业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省、市农普工作会议以及普查工作进度的要求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将下一步必须进一步抓好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搞好农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农村工作面临新形势的背景下开展的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调查内容囊括了“三农”问题的众多方面。搞好这次农业普查对于准确把握国情国力,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评估市情市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定做好农业普查的决心和信心,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好农业普查工作

  各级政府是农业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的普查工作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要按照全市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的要求,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要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把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到实处。并严格责任追究,做到谁负责任谁完成,谁的问题谁解决,谁的责任谁承担。分管领导要及时了解掌握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誊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研究分析和全面安排部署普查工作,解决普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制定好工作计划,按照上级制定的工作流程和进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以及薄弱环节的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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