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周转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7]31号 二00七年四月十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了加强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周转住房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周转住房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的顺利推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周转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宫蒲光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陈双全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亚蔺 自治区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成 员:张跃平 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范光才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余和平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