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月22日,根据全国统一安排进行,活动主题:绿色交通与健康
(1)根据全国统一安排进行,对市、区政府及各级机关的公务用车,如无特殊情况封存一天。(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六区政府)
(2)在划定的区域,根据全国统一安排进行,组织开展无车日活动。
a. 在选定区域,从9月22日早上8:30至下午16:30,除公交车辆、自行车、行人及军队、公安、消防、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外,其余社会车辆原则上一律不得进入。(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团市委)
b.在活动区域内的指定地段,组织开展自行车、球类等竞赛活动,宣传体育锻炼。(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团市委、市公安局)
c.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对活动区域进行空气质量、噪声等环保指标数据采集,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
8、自市政府通告发布之日开始至公交周和无车日活动结束,利用新闻媒体、公共场所作宣传广告,大力宣传优先发展公交和开展公交周及无车日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做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四)活动保障措施。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在本次活动前要做好以下保障措施:
1.各公交企业按照年度计划适当增加运行车辆的投入,保证公交周活动期间市民乘坐需要。(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实施单位:市区各公交企业)
2.新辟、优化调整和延时运行部分公交线路。(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区各公交企业)
3.选择城区人流量多,公交线路密集的部分道路设置上下班高峰期间公交专用通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局)
4.适当增加城区次要道路社会车辆单向行驶、公交车辆双向行驶路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建委)
四、工作进度计划
(一)8月上旬,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印发公交周及无车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开展前期宣传工作。
(二)8月上旬至中旬,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完成单项工作(活动)实施方案的制订工作,编报经费预算。
(三)8月下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单项工作(活动)实施方案,并听取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
(四)9月上旬至15日,周密部署做好公交周及无车日活动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五)9月16日至22日,按照总体方案实施公交周及无车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