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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数字乡村”工程建设试点工作总结会议的通知


  附件4:
云南省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是省委、省政府根据“三农”工作新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数字云南”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07〕134号)和全省“数字乡村”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初步形成以互联网、电视、电话、广播和卫星通信为依托,设施完善、手段先进、队伍健全、制度规范、资源共享、反馈灵敏的集采集、分析、预测、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业和农村信息服务网络体系,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涉农信息资源得到较好地整合共享和完善,服务网络不断延伸,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中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信息服务广泛进村入户。力争到2010年,全省乡镇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信息服务站,建立完善的农村综合数据库和网络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络延伸到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行政村互联网、广播、电视“村村通”。
  2007年,建成覆盖省、州(市)、县、乡的“数字乡村”信息网络平台,基本完成各村委会、自然村的网页制作,全面实现乡村信息上网发布,力争在“数字乡村”工程建设上有突破性进展。
  二、全力推进各项工程建设
  (一)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
  1.完善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实施电话、广播、电视、互联网行政村“村村通”工程。此项工作由信息产业办、通信管理局和广电局牵头,各通信企业负责实施,有关部门配合。
  2.建设乡村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形成覆盖省、州(市)县、乡 (镇)、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批发市场、生产经营大户的农业和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此项工作由农业厅牵头实施,信息产业、统计等部门配合。
  (二)建立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数据库
  建立和完善以自然村为基础的农村基础情况、乡风民俗、政策法规、政策补贴、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农业生产管理、农业科技、农村财务管理、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标准、名优产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招商引资、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资源环境管理、农村规划建设、农村疫情监测防治、林业、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防汛抗旱、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气象、扶贫开发、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农村经济社会信息数据库。此项工作由农业厅牵头,统计、林业、水利、扶贫等涉农部门配合。
  (三)建设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网络平台
  1.建立和完善以云南新农村建设信息综合网站、各涉农部门门户网站、涉农专业信息服务网站等为主体,省、州(市)、县、乡、村五级协同合作、上下联动的农业和农村信息网络体系。此项工作由农业厅牵头,信息产业、统计及其他有关涉农部门配合。
  2.组织开展“数字乡村”信息网络建设试点。在各州市选择具有较好经济基础、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条件、县乡党委政府工作积极性较高的县乡进行试点。通过试点为全面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带动面上建设的开展。此项工作由农业厅牵头,信息产业、统计及其他有关涉农部门配合。
  3.加快云南新农村建设信息综合网站的建设,优化版面设计,扩充信息容量,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实用性和时效性,使之成为贴近农民生产和生活,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统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重要窗口。此项工作由农业厅牵头,信息产业、统计及其他有关涉农部门配合。
  4.支持各涉农门户网站和专业网站上档升级,办出特色,为各级各部门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此项工作由信息产业牵头,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扶贫、气象、统计等部门配合。
  (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
  1.大力发展“数字农业”,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经营过程的信息化,以信息化推进农业现代化。此项工作由农业厅牵头,科技、信息产业、国土资源、省农科院等部门配合。
  2.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广先进的农业智能生产管理3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和遥感技术RS)技术。此项工作由科技厅牵头,信息产业、农业厅、国土资源、测绘、气象、省农科院等部门配合。
  3.建立完善农作物栽培管理、动植物病虫害防治、畜禽饲养管理等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疫病监测预警、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加快农业机械和装备的信息化。此项工作由农业厅牵头,科技、信息产业、省农科院等部门配合。
  4.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资配送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此项工作由商务厅牵头,信息产业、农业、供销社、乡镇企业局等部门配合。
  (五)推动农村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化
  积极探索农村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化工作的新思路,建立完善法律政策咨询、政策补贴、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乡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管理、农村卫生防疫、农村劳动力就业、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等信息系统,加快普及信息技术在农村教育、科技、建设、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治安等公共事业中的应用,促进农村管理服务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此项工作由信息产业办牵头,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配合。
  (六)推进农业农村信息服务进村入户
  1.引导科研机构和涉农厂商、通信运营商,开发适合农村特点、适合农村需要、方便农民使用、价格比较低廉的电子信息产品。此项工作由信息产业办、广播电视局、邮电管理局负责实施,有关部门配合。
  2.依托新农村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各涉农网站、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等信息网络资源,搞好面向农民的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此项工作由农业厅牵头,各涉农部门配合。
  3.创新信息服务模式,探索网上办事和“一站式”服务,大力推广电脑、广播、电视、电话、信息接收机与科技服务相结合的信息服务模式,以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和网络提供面向“三农”的信息服务,加快信息进村入户步伐,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信息需求。此项工作由农业厅牵头,科技、信息产业、统计等部门配合。
  三、落实各项政策和措施
  (一)强化制度建设
  1.研究制定支持农业信息化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加强“数字乡村”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强化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农业和农村信息采集、传输、发布和服务等标准,建立完善管理、监督制度,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大对各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实现网络管护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络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2.制定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各级要建立责任制度,年底要组织检查考核,对工程建设进度快、质量好、应用广的单位和部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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