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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原深圳市至信公证处三位合伙人申请恢复公证员执业资格的批复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原深圳市至信公证处三位合伙人申请恢复公证员执业资格的批复
(粤司办[2006]116号)
深圳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原深圳市至信公证处三位合伙人申请恢复公证员执业资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张艾艾、赵柳、吴健生三人重新执业。由于他们已办过辞职手续,所以需由其本人自行联系公证处,并由该公证处逐级上报办理恢复执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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