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加强岸线资源保护和管理,科学合理地利用岸线资源。从全省的高度协调岸线资源的利用,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有效利用和保护岸线资源。坚持高效、集约、协调开发的原则,根据岸线资源条件,合理确定岸线功能,深水深用,浅水浅用,高效开发,提高岸线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岸线的近期开发还应考虑为远期发展预留空间。充分发掘已开发港口岸线潜力,积极促进港口结构调整,适应船舶大型化的趋势,改造、建设一批大型集装箱、干散货、石油和液体化工品专业化泊位;调整港口码头的功能结构,重点发展集装箱、大宗散货的专业化运输,适应专业化、集约化发展趋势。
三是在保证安全、满足功能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努力节约使用原材料,降低建设成本。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通过科学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效益。在项目前期阶段,通过充分比选,优化设计方案,减少材料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优化工程细部构造和建设方案,减少不必要的附属工程,严格控制增加投资和增加材料使用数量的工程变更。不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标准、高指标,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四是结合交通建设的特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把交通建设过程当作循环经济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最大限度地利用工业废弃物作为筑路原料,最大限度地加强旧路改造过程中的材料再生利用。总结推广将粉煤灰、废钢渣等用于路基建设的成功经验,按照《江苏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的要求,进一步研究在交通建设方面利用工业废料的技术,提升消化、改造废旧材料的能力,推广沥青再生技术,提高道路旧路改造过程中废旧沥青再生利用的水平。
同时,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各级交通部门机关工作人员节约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消费理念,做到人人崇尚俭朴节约,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
五、切实加强对建设节约型交通行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是推进节约型交通建设的重要保证。各级交通部门要正确处理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建设节约型交通行业工作的领导,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交通厅成立建设节约型交通行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厅有关处室和厅属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建设节约型交通行业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统筹解决在推进节约型交通行业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综计处),承担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市、县交通部门也要切实加强对建设节约型交通行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总体目标,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在各自工作领域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突破性进展。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确保建设节约型交通行业工作开创新的局面,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