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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部门建设平安交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加快建立健全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评价评估制度,对交通建设工程开展安全评估,提高建设工程本身的安全性。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交通建设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安全保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行为,确保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9、统一执法标准,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避免因执法不公造成市场不稳定和群众上访事件。妥善处理暴力抗法事件,严防因群众不理解或执法不当造成大规模群体抗法事件。
  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人的行为,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纠正推诿扯皮和不负责任的行为,带着责任和感情,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的原则,层层强化责任,逐步推进交通行业信访工作。
  (三)自查自纠、完善提高阶段(2007年10月至11月)
  主要任务: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对照建设平安交通的目标和要求,开展自我评价和考核工作,分析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进展慢的工作要研究制订专门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对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研究制订针对性解决办法。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争取政府支持,加大工作力度。
  (四)总结评估阶段(2007年12月)
  主要任务:对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办法进行归纳总结和提升,制订出交通部门建设平安交通的长效机制,并提出下一步深化平安交通建设的意见。
  各地要在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厅将对全省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为平安交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建设工作深入有效开展,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具体负责部门,切实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把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放到突出位置,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交通部门内部要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施综合治理。要定期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争取政府的支持,提高工作效果。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建设平安交通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发动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平安交通建设。要积极宣传平安交通取得的成绩,注意树立宣传交通部门在建设平安交通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争取社会对交通部门的了解和支持。要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在宣传和树立典型的同时,对危害交通平安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形成全社会重视和保护交通设施以及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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