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杜绝恶性安生生产事故和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努力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5、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研究和制订相关长效管理机制,并逐步落实。
6、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努力化解不和谐因素,防止严重危害交通行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使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省交通厅成立平安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潘永和厅长任组长,李先友副厅长任副组长,厅办公室、政治处、法规处、厅五局一站和厅安全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侯建宇担任,副主任由董志海担任。
各市交通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组织推动平安交通建设。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制订方案、动员发动阶段(2007年1月至2月)
主要任务:把平安交通建设纳入各地交通部门工作总体规划,分析研究建设平安交通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平安交通建设工作台帐,并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动员和部署。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声势,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将工作部署、发动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2月底前报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深化,整体推进阶段(2007年3月至9月)
1、全力推进交通市场和交通安全法规体系建设,通过制度和法规创新,推动平安交通建设。加快推进交通安全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监管标准体系。建立交通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路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完成相关安全专项预案的制订和衔接工作,实现分级响应。
2、全力推动《江苏省交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实施,加快制订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坚持和深化依法监管,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创新监管方式,突出加强交通安全制度保障体系、交通安全责任保障体系和交通安全预防预控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我省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3、立足船舶、船员等源头管理工作,加强船员培训管理,推动“等效培训”,强化“特殊培训”,严格船员的考试管理。继续完善和落实船员证书协查长效机制,开展全省船舶船员证照专项整顿活动。严格船舶法定检验管理,规范船舶检验行为,进一步强化船舶检验的过程控制,提高船舶建造质量。
在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江苏省“水上风景旅游区安全管理”、“乡镇农用自备船舶安全管理”等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加大渡口渡船改造力度,完成渡口渡船达标任务,推进撤渡建桥计划实施,建立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海事、运管、港口、航道部门联合开展水上危险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内河搜救分中心和三大湖区搜救中心建设,有力提升水上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