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实施意见

  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质量兴市活动的开展,提出并落实本行政区质量兴市工作目标。
  市质监局负责做好全市质量兴市工作的牵头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计量和质量管理三大体系;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开展质量认证和产品质量监督,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依法规范质量行为。
  市农委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以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成果;加快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农产品,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农业发展。完成农产品及农副产品质量目标。
  市建委负责贯彻实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把从业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成建筑工程质量目标。
  市交委负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和指导,推动本行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服务质量标准,提高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完成本行业服务质量目标和交通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目标。
  市经委负责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实施企业高起点的技术改造,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管理,鼓励、支持企业搞好新产品、新项目开发,积极推动、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
  市科技局负责制定科技政策,支持技术创新,扶持高科技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帮助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审核推动质量振兴、品牌激励及质量兴市相关活动的各项项目预算,经批准后应积极做好项目资金的拨付工作,保证质量兴市活动的顺利推进。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有关统计数据,为宏观质量分析和质量决策提供服务。
  市公安局负责配合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烟草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有效开展质量兴市活动提供保障。
  市工商局负责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市场商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指导、督促市场商品经销企业贯彻国家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