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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4、强化激励。从2008年开始,凡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方有资格申报省级文明工地。我局将根据省建管局的要求,每年开展评选一批“先进地区”、“示范工地”、“先进个人”和“示范企业”,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的评优、评先活动。各地也应树立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先进个人”和“示范企业”,以点带面,带动本地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对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地”进行表彰,要记入企业信誉档案,在企业评先进,招投标,优质工程评比中给予优先。
  ㈡ 建立“三个机制”,不断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质量
  1、建立标准化工地评审机制。市局将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严格执行标准化工地评审的基本原则、评选范围、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以及奖励等规定,建立“严格管理、动态检查、全程监控、透明公开、确保质量”的标准化工地评审机制,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标准,确保标准化工地的创建质量。同时,各建筑工地要建立领导负责、专人管理、及时检查、不断改进的自我评价机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报表,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建立施工现场持续改进机制。施工现场要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现场监督体系,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形成“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封闭循环链。要形成定期检查的制度,逐条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标准执行不走样,检查有人抓,整改到人头。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专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形成一个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各类要素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促进现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3、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各级主管部门在做好引导、推广、服务工作的同时,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要建立巡查制度,对建筑工地进行不打招呼检查,重点检查工地执行标准的自觉性和自制力;对执行标准不到位或者不执行标准,导致事故隐患严重或重复出现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整顿的整顿,决不姑息迁就。通过强化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促进企业严格执行标准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形成激励先进、鞭策落后、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监督约束机制。
  ㈢ 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健全领导机制,为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1、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桂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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