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原则
⒈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解决信访老户问题“百日百案”活动在市联席会议和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局信访办对信访老户进行全面排查,分别向责任单位交办,并负责具体的指导、组织、协调和把关工作。
⒉坚持属地管理、分类处理的原则。按照《
信访条例》要求,层层落实信访老户处理工作责任。对信访老户逐一建档并根据信访老户诉求内容分类处理。一般信访事项,依照《
信访条例》处理。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意见》进行处理。对老户违法过激的信访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⒊坚持以个案处置为主的原则。解决信访老户问题“百日百案”活动以个案处理为重点,尤其把近年来重复进京上访、缠访闹访的老户问题以及中央联席办和国家信访局交办的信访案件作为重中之重。
⒋坚持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原则。解决问题是出发点,停诉息访是归宿点。对信访老户诉求中的合理成分,有多少解决多少,以前未解决、现在能解决的现在解决,以前办错的现在予以纠正。对坚持进行非法信访活动的信访老户,要旗帜鲜明地宣传政策法规,仍坚持不改的要依法予以惩戒,切实把信访老户问题的处理工作作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过程,作为宣传政策法规的过程,作为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过程,作为化解矛盾、停诉息访的过程。
四、方法步骤
解决信访老户问题“百日百案”活动从今年5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⒈明确责任、分解任务阶段(从5月20日至6月10日)。主要任务是:对信访老户逐一建档,落实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层层落实具体责任。对交办的信访老户,实行领导包案制度。
⒉规范办理、依法处置阶段(6月11日至8月15日)。主要任务是:依据《
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政策,对信访老户进行逐户逐案处理或终结认定,做到定性准确、程序完备、材料齐全、处置到位、应结尽结。工作中必须把握三大重点:一是准确甄别诉求的合理性。对信访老户反映的问题,要逐项对照政策,辨析其中的合理成份予以解决,通过解决问题促其停诉息访。二是注重处置程序的完备性。对信访老户反映的问题,经过处理但结论不清的,要依据程序作出明确结论;对历史上已作出明确结论,但未进入《
信访条例》规定的三级终结处理程序的,要引导其进入复查复核程序;正在办理或已进入复查复核程序的,要按照三级终结处理程序形成明确结论;对拒不提出复查复核申请、坚持以相同诉求和理由上访的,要采取“六步工作法”予以终结;对坚持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涉诉涉法问题的信访老户,劝导其走司法渠道反映诉求,通过规范的程序、明确的结论促其停诉息访。对不听劝阻仍坚持到党委、政府门前缠访闹访的要坚决采取稳控措施。三是突出依法治访、依纪处访的严肃性。对经过三级终结处理或“六步工作法”终结认定、依法终审认定但仍坚持上访的老户,在固定证据的基础上,要运用法制教育的手段稳控在当地。对策划组织串联上访和挑头组织大规模集访、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训诫或处置;对曾经“告洋状”、经批评教育后仍坚持错误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惩戒;对勾结境外媒体、歪曲事实、混淆视听的,视同“告洋状”问题处理;对党员干部多次参与组织策划串联越级信访或非正常上访活动的,由所在党政组织在调查属实的基础上,依照党纪政纪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