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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州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


  三、保障措施

  (一)统筹规划,加强领导。电子政务建设是推进我州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州政府成立州电子政务领导机构及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州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县市政府要按照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建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电子政务工作。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州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制定本地本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报州电子政务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州电子政务平台、州级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由州电子政务办负责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州直各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库的建设,由建设单位提出实施方案报州电子政务办审定;项目的技术方案报州电子政务中心审查批准后实施。为保证电子政务建设的顺利进行,州电子政务中心将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标准体系及安全规范要求,提出统一的地址、域名、路由、信任和授权体系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规范,为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创造基础条件。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规划和部署,突出重点,积极推进。特别是要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和业务系统建设;要有计划地增加网上办公和网上办事项目,不断提高政府的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加快整合各部门分散的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形成标准统一的全州电子政务服务平台;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现有网络平台条件,避免重复建设;对具有共性的应用系统,实行统一研制、共享使用,防止低水平重复开发。
  (四)完善制度和标准体系。围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应用系统、政府网站、信息安全等建设与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强化电子政务规范化管理。强调采用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和国际信息技术标准,制定统一的电子政务信息技术规范,为实现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提供支撑。
  (五)加强信息化培训和考核。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地开展公务员的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应用水平。
  (六)我州电子政务外网及平台建设拟采取“以租代建”的模式。电子政务建设全部委托通信运营商完成。通信运营商负责建设电子政务基础网络及应用系统,政府租用软、硬件设备及维护管理整体服务,设备产权归通信运营商所有。部分应用系统的运行管理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市场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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