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稳健类银行机构:"十二条标准"中的第一条、第四条、第五条标准中所列指标达到标准要求,第二条、第三条标准中个别指标虽未达到要求但正向好的方向发展,其他标准中的一些指标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或与标准要求有差距的,即为基本稳健类银行机构。
不稳健类银行机构:内控制度不够严密,有大案要案发生。经营效益较差,资产回报率较低。备付率较低,有支付风险或潜在支付风险存在。拨备覆盖率严重不足,抗风险能力较差。有上述特征之一者,即为不稳健类银行机构。
2.评价方式。实行监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外部"双向"考核评价机制,考核评价工作要于次年的一月份进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内部所确定的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年度工作、绩效、奖励挂钩。监管部门要根据各机构"十二条标准"的达标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按照稳健、基本稳健和不稳健标准,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出综合评价。
(四)总结阶段。
1.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于次年一月份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本系统年度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全面客观地审视活动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下年工作计划。
2.牡丹江银监分局将对活动开展及考核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总结,按照实现"十二条标准"情况,对各机构进行分类排队,通过总结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3.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十二条标准"情况,制定差别监管措施和手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开展打造银行业稳健发展区活动,对维护和促进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安全、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及网点层层抓的工作机制。要把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贯彻落实、一同检查考核,一同总结表彰。要围绕中心,突出特点,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认真部署,措施到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围绕"十二条标准",结合本机构经营工作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要把实现"十二条标准",作为经营工作的奋斗目标贯彻始终,明晰职责,扎实推进。
(三)加强指导,全力推进。牡丹江银监分局将采取依托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分工分片包点的办法,建立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场督导活动的开展,听取和解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找出工作差距,释疑解惑,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努力方向,在推动银行机构稳健发展方面切实起到指导和助推作用。要将日常监管工作与开展打造银行业稳健发展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窗口指导,引导各机构认真做好不良贷款抓降、加大"三农"和小企业扶持力度、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和法人治理结构、确保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