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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积极探索法治文化建设的新方法。要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引导工作,规范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同廉政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建设相结合,推动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文化部门要会同市委宣传部共同做好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市属文艺团体经常深入乡村、社区、学校、基层单位开展法制文艺巡回演出;要繁荣法制文艺创作,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法制文艺调演活动,使人民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法律的熏陶和教育;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12·4”法制文化节,发挥“12·4”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
  (四)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从今年开始,市、县两级要在前几年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全面转入“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继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法治连云港建设的顺利推进。力争到2010年,全市有10%的村(社区)达到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标准,为2015年基本建成“法治连云港”的总体目标打好基础。
  (五)加快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市交通、港口管理、海通集团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在车站、码头、港口、高速公路入口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和流动的普法宣传牌。市城管部门要指导广告企业做好公益性法制广告的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以建设“法治连云港合格乡镇(街道)”为目标,努力增加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教育设施,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公益性法律信息服务。企业、学校、社区要结合厂务公开、校务公开、政务公开活动,设置法制宣传教育橱窗(宣传栏),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措施
  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督查考核,确保“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建设法治连云港的工作成效,牢固确立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主导地位”的“五五”普法目标如期实现,确保我市普法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一)健全领导机构。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在2007年上半年,全部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办事部门,调整充实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尽快提高专(兼)职普法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要把“五五”普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对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各有关部门要把“五五”普法工作纳入系统工作目标和工作规划,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自今年始,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制度,继续开展评选“建设法治连云港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活动,并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进行年度表彰;将学法用法内容纳入各县区三个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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