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效率,进一步加强科学规范管理。(市财政局牵头)
七、进一步完善投资、价格、粮食体制改革
继续落实好《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我省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做好相关的指导监督工作。通过政策引导、信息发布等间接调控手段,依法加强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监管调控。进一步扩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范围,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概算审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批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运营机制改革步伐,对有收益的城镇供水、供热、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项目以经营权转让、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市发改委牵头)
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疏导不合理的价格矛盾,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严格实施成本监审,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不断理顺和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搞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医疗服务、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继续严肃查处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市发改委牵头)
继续做好陈化粮监管工作,对陈化粮的调入、加工和销售数量随时登记,按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坚决杜绝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进一步抓好市级储备粮油的轮换工作。继续落实和规范粮食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经营者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审核和备案工作力度,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督导新组建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处理好改革遗留问题,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市发改委牵头)
八、继续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
义务教育法》,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城区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工作,积极推进分级办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继续推进中考招生、小学升初中分配改革,深化素质教育。继续深化教师队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校长聘任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认真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加大三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市教育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