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地震部门完成全市地震活断层探测,对其地震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价,并对全市重要工程、重要建筑物抗震性能开展普查工作。
(2)市国土房产部门完成全市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建立地质灾害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3)市农林渔业部门定期在全市范围进行普查,摸清全市植物及其相关病虫草害情况,建立数据库,对可能产生有害入侵的病虫草害进行跟踪。
(4)市安监部门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检测和评估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统一要求,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实施国家、省、市、区四级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市、区两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
2.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系统。
“十一五”期间,将逐步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系统,掌握事件的发展动态。增加灾害监测点,提高预警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1)建设山脚、林缘、路边生物防火林带,并在山上完善护林瞭望哨,建立林火监控视频点。
(2)积极争取在我市建立国家植物疫情监测分中心,对植物疫情监测、防控提供有利条件。
(3)开展典型地质灾害点检测与示范研究工作,推动建立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计划地开展专业监测工作。
(4)加密沿海海域等地区气象监测点,拓展台风灾害监测网络,实现近岸台风实际路径报告时间间隔小于2小时。
(5)建立并完善数字地震监控网络。建设多手段的地震前兆观测网;组建流动地震台网;建设卫星定位系统(GPS)基准站,开展地壳运动观测;建设卫星热红外接收与分析系统,研究低空大气升温现象,进行地震短临预报;建设地震海啸监测预警系统,增建地震监测台站,对海域强震快速定位和确定震源参数,实现地震海啸预警。
(6)视频和音频网络覆盖整个深圳湾和福田口岸区域,实现口岸监管区内和口岸管理区四周围网的实时监管。
(7)在地铁所有列车安装安防系统,进一步优化和加强视频监控网络系统建设,把地铁的车(列车)、站(车站)、场(车场)运营活动纳入有效的监控范围;加强危险物品监测系统建设。
重点建设项目:
A.在机场、皇岗、深圳湾、福田地铁口岸各建设一套“口岸视频测温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
B.改造扩建深圳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
C.进一步升级完善燃气的多套监测、预警、接警、信息传递系统。
D.增加水源预警站和管网在线监测点的建设。
3.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
及时发现掌握、汇总分析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迅速将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危害程度、采取的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等上报。
(1)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收集、整理可能对本地区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上报。
(2)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通过设立基层信息员以及其他方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
(3)建立健全信息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各种风险因素发展变化趋势的研究。
(4)建立市(区)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5)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的监察力度,严格执行市、区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6)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分析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新闻发布预案,满足公众知情权。
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七)建立健全恢复重建系统。
1.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恢复能力建设。
(1)加强供电、供水、供气、交通和通讯枢纽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破坏情况调查和快速抢险能力建设。
(2)加强废弃物、污染物的清理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
(3)建立灾情信息通报机制,在灾民临时安置场所配置必要的公众信息传播设备。
2.规范调查评估制度。
(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灾情评估制度。各专业应急机构积极开展灾情评估标准体系的研究,规范评估程序和方法。
(2)依托现有的专家队伍,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3)根据灾情评估结果,明确救援物资等应急资源的需求量,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
3.加大全市紧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的力度。
(1)按照相关标准,根据我市地理特点和人员空间分布的现状,编制全市紧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2)加快紧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建设。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
(3)向市民广泛宣传紧急避难场所的分布地点、标识、避难线路等相关知识,最大限度地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
重点建设项目:开展避难场所示范项目和紧急疏散示范项目的建设。
(八)加强培训、演练与宣传教育系统建设。
1.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
(1)加强应急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开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实战模拟软件和建立沙盘演练制度,定期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的演练培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实战能力。
(2)定期组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国外考察和交流活动,开拓视野,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
(3)依托深圳行政学院设立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并建立针对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及其他公职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将应急知识教育列入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不定期举行短训班或专题研讨班,提高公务员的公共安全意识。
重点建设项目:建立深圳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基地。
2.深化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
(1)加强针对广大市民的应急常识宣教工作。通过各种媒体介绍预案的目的、主要内容和各种应急常识,向公众发放通俗易懂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读物,使公众了解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与要求,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报警方式,知晓突发公共事件的避险、自救、互救等方面的常识,提高危机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知识的科教普及工作。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以及政府网站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专刊等,介绍、普及应急知识。通过举办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和专题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交流和宣传的力度。
(3)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尽快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促进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开设应急常识教育课程;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企业的培训范畴;加强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
重点建设项目:加快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建设。
3.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与信息公开工作。
(1)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与对外报道的快速反应机制。要建立在新闻宣传部门指导协助下,事件主管单位或辖区政府新闻发言人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应急处置预案与新闻发布预案同步启动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和分阶段向社会发布信息。
(2)做好现场记者的采访服务管理工作。在确保事件顺利处置和记者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确保记者正当的采访权益,规范记者采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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