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市应急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
1.特殊地理区位给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当前,全球气候变暖,出现异常气象灾害的机率很大。我市位于东南沿海地区,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降雨量大,受台风影响频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局地强对流和城市热岛等带来的极端天气事件呈上升趋势。我市地形起伏大,地下岩溶发育,具备发生滑坡、崩塌及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同时,我市还位于东南沿海地震带中段,具备地震发生的一切地质构造背景,地震烈度为7度,有感地震的频率不断增多,具有遭受破坏性地震的潜在危险。我市是国内口岸数量、出入境人员最多的外向型口岸城市,人口流动和物资转运日益频繁,导致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暴发和传播机率较高。我市还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城市,资源的对外依存度较高,抗风险能力较弱。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口岸城市的特点使我市应急管理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给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2.转型期暴露出诸多矛盾加大了我市公共危机的潜在风险。
随着社会经济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市与国内其他大部分地区的经济差距较大,历史积淀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并日益尖锐:在全国农村城市化的大背景下,我市人口不断增多,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比例严重倒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上升,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数量庞大的“出租屋”和“城中村”成为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多发点;经济转型、社会变革和体制转轨带来巨大震荡,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被打破,引发社会冲突的因素增多;众多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在安全生产、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存在大量不规范行为,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随着城市现代化程度日益提高,水、电、气等生命线工程密集,加大了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城市人口和财富的迅速积聚,对我市资源、环境、基础设施、城市管理等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加大了突发公共事件的潜在风险。
3.应急管理体系自身的薄弱环节降低了我市应急工作的效率。
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街道和社区应急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区级应急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受到一定的制约,其协调和处置的效能还不能得到充分显现;二是市(区)应急机构、各专业应急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系统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尚需整合;三是应急物资保障工作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四是现有预案体系存在着针对性不够强、预案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五是综合应急管理立法工作的滞后导致我市的应急管理职能被分割到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城市应急管理以单灾种管理为主,制约了应急资源的有效整合;六是针对我市人口结构特点,还需要进一步普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公共安全意识。为了适应城市综合应急管理的形势,亟需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效率。
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加强基础工作、实现各类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为重点,以打破条块分割、理顺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为契机,努力建设符合深圳实际、高效务实的应急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的综合实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争当全国应急管理工作的“排头兵”。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资源整合。
根据《“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广东省对全省应急体系建设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避免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努力实现各部门和各行业信息、物资、装备、队伍、预案等方面的有机整合。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把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作为党委和政府职责的重中之重,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充分体现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实现从注重事件处置向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全过程管理的转变。
3.属地管理、部门配合。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以部门为主的单灾种管理体制向属地管理为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综合应急管理体制转变,形成市区两级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体系,实现应急管理的高效化。
4.专业处置、社会参与。
调用专业队伍、使用专业设备、利用专业技术,科学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广泛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驻地军队、武警的骨干作用,充分发挥公用事业单位的专业作用,社会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效结合,形成政企结合、军地配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体制,实现应急管理的社会化。
5.加大投入、一流保障。
加大公共安全研究、技术开发和应急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城市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保障能力。
6.建管并重、持续改进。
加快推进、逐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应急系统的管理,实现应急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并重,将应急管理体系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在其运行实践中持续改进。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0年,基本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高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有效降低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2.分类目标。
分类目标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灾种划分,共12个指标(见附表1)。具体包括:
自然灾害类:
--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率要达到≥85%。
--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灾民24小时内得到基本救助。
--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重控制在5‰以内。
--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与“十五”期间相比下降10%。
事故灾难类:
--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五年内累计下降45%,到2010年下降到0.16(人/亿元)以下。
--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目标:到2010年下降到8人/万车以内,力争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公共卫生事件类:
--各级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
--餐饮业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5%以上。
--旅店业、人工游泳池(馆)、公共浴室、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85%以上。
社会安全事件类:
--社会安全事件死亡人数与“十五”期间相比下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