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专项行动中,除重点对六类小企业进行检查外,还要结合本县区实际,举一反三,对本县区存在的劳动密集型和高风险行业进行重点检查。要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结合起来,与整顿矿山资源开发秩序结合起来,与打击非法经营、非法生产、非法建设结合起来,堵住源头。要鼓励人民群众对非法生产的企业进行举报,各县区政府、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公布维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群防群治,坚决取缔一切违法生产企业。
(四)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配合,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劳动用工打击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培养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引导村基层组织处理好发展地方经济和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提高各级组织和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及时全面客观地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对有影响的典型违法案例,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五)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探索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政府管理能力。要搞好扶贫开发,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充分利用各级劳务输转工作机构,集中开展劳务培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维权意识。要研究制定农村地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制度,建立包括就业服务、规范用工、执法监察等内容的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劳动用工的管理。
此次专项检查要做到有部署检查、有成果反馈、有数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县区每10天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和《兰州市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统计表》(附后)于2007年8月20日前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兰州市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姚国庆 副市长
副组长:朱国祥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张和平 市劳动保障局党组副书记
成 员:王应德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丽珍 市监察局副局长
魏小文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纪勋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良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宪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