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42,“十一五”期间县(市)卫生重点建设项目有:海安县人民医院病房楼、海安县传染病医院、如皋市急救中心、如皋市中医院病房楼、通州市疾控中心疾控大楼、通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通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楼、如东县丰利医院迁建项目、海门市第六人民医院综合楼、启东市人民医院门诊楼。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深化卫生管理体制改革
一、转变卫生行政管理职能。科学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满足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区域卫生规划的主要职能,是明确政府的办医职责,合理规划公办医疗机构的类别、数量、规模和布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民资和外资兴办医疗机构留有充分的发展空间;重点强化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卫生监督执法,全面实施公共卫生建设规划,提高卫生系统应急处理能力,构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防护屏障;强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改善监督执法条件,依法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督管理。政府管理卫生的主要形式是实行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综合监管。按照政事分开和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卫生监督体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许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在加强公共卫生监督的同时,合理安排和调整卫生资源增量与存量,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医疗项目等服务要素的准入管理。依法实施对区域内不同所有制和隶属关系的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依法治理非法行医和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中介组织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服务功能,规范并引导医疗服务市场竞争。
二、改革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合理确定公立医疗机构的规模和数量,按照保障基本医疗供给和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明确职责,确定规模,优化机制,提高效益。政府继续办好主要承担基本医疗任务、代表区域医疗水平、在医疗服务体系中起重要作用的医疗机构,以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在主导基本医疗服务、调控服务市场、平抑服务价格等方面的功能。不断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以综合目标管理、两权适度分离、人事代理制、绩效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
三、调整城镇医疗服务体系。市区逐步构建以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的二级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立起分工合理、双向转诊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以医院集团为载体的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整合,做大做强一部分优质医疗资源。各县(市)中心医院(中心卫生院)由政府举办或控股举办,以发挥在乡镇卫生院全面转制后区域基本医疗服务、调控农村医疗服务市场和价格的功能。不断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构建以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的二元结构。形成城市步行15分钟、农村15~20分钟的健康圈,充分体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完善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四、加快发展非公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核心是引入竞争。围绕争创民营经济第一大市的目标,依照《
行政许可法》,放开医疗市场,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凡符合投资要求的任何境内外资本投资主体,均可在本市区域内申请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者到医疗资源相对薄弱、需求比较迫切的城市新区、城郊结合部、开发区等区域投资举办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向特需医疗、康复医疗、老年病院、医疗美容、中西结合等特色明显的适宜领域投资;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不同投资渠道、不同所有制、不同隶属关系的医疗机构一视同仁,促进其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形成公平、开放、有序的竞争环境。
五、实行分类管理,引导各类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和发展。民营医院性质实行自主申报。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执行政府规定的医药指导价格、所获利益主要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可核定为非营利医疗机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相应的价格与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医疗机构体制改革和规模调整以后,改革和完善财政投入方式,集中力量确保公立医院健康发展。公立医院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现代化医院管理运营体制,切实提高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社会效益。民办医院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有效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卫生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在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和学术活动、政策知情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民营医院员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确保其合法权益。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各类医院都必须执行政府指令任务,政府有关部门视情予以政策优惠或经费补助。民营医院承担政府交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优扶救助、预防保健等任务的,以购买服务方式在经费上给予合理补偿。
第二节 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一、正确把握发展原则,以人民满意和与经济社会协调为发展目标。按照加快建设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政治清明、社会和谐、人民安康的新南通的要求,围绕“十一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全面腾飞的战略定位,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履行服务宗旨,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使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逐步建立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富有生机的发展机制。以政府为主导,切实改变公立医院单纯依靠收费来维持生存和发展的状况,扭转部分群众享用基本医疗服务困难、健康权益难以保障的局面。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的关系,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和行为。坚持对卫生资源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实现卫生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强化机遇意识,扩大资源总量,创新服务产品,拓宽服务领域。把有限的财力花在最能实现政府目标的地方,花在群众最能得益的地方,促使城乡、区域、医防、中西医、医院与社区之间协调发展。
二、正确选择发展定位,优先解决基本卫生服务问题。“十一五”时期,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约为14%左右。在经济还不够发达的情况下发展卫生事业,必须科学选择发展重点,必须坚持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原则,优先解决医疗卫生资源分配的公平性问题,现实地、公平地、有效率地追求社会健康产出的最大化,确保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健康权利。优先对基层和基础工作投入,优先采用成本低效果好的适宜医药卫生技术,优先保证基本医疗服务。要特别关注低收入群体的医疗服务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惠民医院(门诊)。优先解决社会责任落实问题,把医疗服务监管作为重点,强化约束监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切实履行公益职能,加强管理,规范行为,改善服务,控制费用,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